国内统一刊号:CN33-0080  http://www.shangyudaily.com  E-mail:syrb@mail.sxptt.zj.cn

点击上虞日报

关注上虞热点

讴歌上虞建设






今日上虞

国际国内

社会广角

虞舜文化

白马湖畔

江边短论

图片新闻

前期回顾

报社信箱

 

国 际 国 内


我国女性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


 

新华社北京3月7日电 记者日前从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目前我国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女性的劳动权益、人身权益等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

“2001年审议并通过的婚姻法修正案首次将有关禁止家庭暴力的条款写入。到2005年底,全国共有23个省(区、市)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或文件禁止家庭暴力。”国务院妇儿工委办有关负责人介绍,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使法律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更加有利于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在法律保障进一步加大的同时,我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也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侵犯女职工权益行为。加大对女职工的保护力度,重点查处在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强迫女工超时、超强度劳动等违法行为。统计表明,2001年至2005年,劳动保障部门共查处违反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案件1万多件,有力维护了女职工的权益。

此外,“十五”期间,司法等部门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使妇女的人身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目前,以女性为主要侵害对象的拐卖人口犯罪在国内部分地区得到有效控制,全国拐卖人口案件的总量呈逐年下降趋势。2005年,全国遭受刑事犯罪侵害的女性比2004年下降2.8%。

 

 

 

本站网页版权属上虞日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
 建议使用IE5.0,800*600分辨率浏览   技术支持 Email;syzd@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