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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三年清欠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1800多亿元


 

新华社北京1月26日电 建设部副部长黄卫26日在全国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上说,自2004年启动清欠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以来,截至1月19日,各地已偿付建设领域历史拖欠工程款1834亿元,清理历史旧欠达到预期目标。

建设部的统计显示,已清欠的建设领域历史拖欠工程款1834亿元,占2003年底前竣工项目拖欠总额1860亿元的98.6%。北京、天津、辽宁、上海、山东等10个省(市)清欠比例达到99%以上。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的705亿元已偿付99.3%,有8个省(市)全部完成。

2004年,国务院启动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确定了清欠工作的范围:2003年年底前竣工的建设工程按合同应支付的工程款和2003年年底前建设领域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由被拖欠企业申报,通过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布,有13.2万个项目存在拖欠。  此外,根据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统计,确定2003年年底前建设领域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为337亿元。据了解,这些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在2005年春节前绝大部分已经偿清,历史陈欠基本解决。

黄卫表示,2007年建设部将重点推进建设领域诚信体系的建设,巩固清欠成果,健全防新欠长效机制。继续坚持省级政府负总责,尽快把2003年年底前竣工项目的剩余拖欠清理偿付完毕。
“各地区、各部门要对2004年以后竣工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办法予以解决,要在2007年底以前完成。”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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