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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全覆盖


 

新华社杭州1月18日电 截至2006年底,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实现所有87个县、市农村的全覆盖,提前实现了中央关于2008年基本建立新农合制度的工作目标。

浙江省卫生厅厅长李兰娟18日在杭州召开的浙江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称,经过3年的不懈努力,2006年浙江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人数已达到 2902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86%。是全国开展合作医疗数量最多,所占比例也最高的省份之一。同时,还有44%的县(市、区)实行了乡村卫生机构门诊小额报销制度,使得参与农民的受益面达到了42%。

为方便合作医疗的报销核算和农民的报销取款,各县(市、区)还特别加大了信息化的管理程度,使医疗费用生成单位、医疗核算单位和报销单位之间实现了互联互通。目前,这个省以县为单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的覆盖率已达到8成以上,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规范化建设率达到80%以上。

按照参与农民每人每年20元以上的标准,由各级政府筹资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经费,目前,全省参合农民人均筹资已达58元。一些县市还根据各自情况,积极探索新形式、新方法。如嘉兴市积极探索推进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一体化,在单纯大病统筹的基础上,建立了大病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普及型制度;开化县探索出了一套有效的筹资机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舟山市加强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信息化网络建设,加强了资金管理,方便了农民结报。

据统计,新农合制度实施以来,浙江全省共有1421万人次受益,累计报销医疗费用33.32亿元。新农合制度的全面建立,减轻了广大农村居民的医疗负担,较好地改善了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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