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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读书贵”瓶颈


孙大牛


政府优先发展教育,注重投入;部门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收费;学校自觉勤俭办学,身正为范。多管齐下,合力破解“读书贵”瓶颈。

近两年来,我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兴办人民群众满意教育。专门成立了“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市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委组织部、市府办、市教体局、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全市中小学校相应成立了由校长担任组长的“规范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市教体局与各学校签订规范收费责任状,建立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 全免

对照国务院文件精神,我市对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全面推行免除学杂费政策,提前了半个学年。早在去年5月,我市制定了《上虞市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实施意见》,并从去年秋季开始,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标准为:城镇中小学生每生每学期小学100元、初中130元,农村中小学生为每生每学期小学65元、初中90元。1900万元免除的学杂费,30%由省财政转移支付,70%由市财政承担。

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三限

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市教体局从四个方面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一是政策阳光先行,择校生录取严格执行省“三限”要求,录取方法与计划生一样,由教体局统一录取,在新闻媒体公布各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二是会议专题部署,市教体局专门召开规范高中招生行为专题会议,就招生宣传、招生纪律、收费标准等作严格、详细的规定。三是督查专项落实,专门成立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督查小组,检查普通高中“三限”政策的实施情况。四是开学视导核查,查漏补缺,确保全市普高择校生收费规范有序。

中等职业教育收费 备案

《关于上虞市中等职业教育收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规定,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各类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的收费项目为学费、住宿费两项。未经批准,除代管费外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校内不同专业的学费标准由学校按生均培养成本确定,经市教体局审核同意后,以书面形式报市发改局办理备案。招生前向社会公布,并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

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 管理

对于民办中小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关于规范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收费项目统一为学费、住宿费、代管费三项。学费依据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确定;住宿费依据生均住宿成本确定;代管费项目为课本费、作业本费、音像教材费、讲义费和班会费五项。各校在规定的学费、住宿费最高标准内自行确定具体标准,明确代管费收费标准后,报市发改局办理备案和《收费许可证》手续。

学校代办服务收费 取消

今年三月,市教体局发出《关于取消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服务工作的通知》,取消一切服务性收费和代办收费。学生饮水费等相应的合理支出,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加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选用的管理,各学校不得选用省教育厅审定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材和教辅材料,不得违规编写、出版、发行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强行推销保险,订购课外读物,购买生活用品。

违规办学办班行为 整顿

进一步治理违规收费的办班、补课行为,规定公办中小学校不得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公休日组织学生进行收费性的补课;不得以举办各种形式的快慢班、尖子班、特长班、实验班、兴趣班等形式,进行乱收费;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清理整顿改制学校和改制学校收费标准,制止以改制为名的乱收费行为。今年秋季起,所有义务阶段公办学校,不得举办实验班,不得捐资和入学对应挂钩。

为落实长效管理,市教体局实施四项规范收费制度。一是健全教育收费公示制,制定收费公示牌,张挂在学校醒目的地方,把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社会、向学生家长公开,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全社会对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督;二是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实行亮证收费;三是实行义务教育收费登记卡制度,每生一卡,凡学校向学生收取的一切费用均如实逐项填写在登记卡内,并由家长签字;四是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形成“学校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教育收费管理模式。

在此基础上,我市采用校内监督、家长监督、行风监督员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等方式,在堵截源头上下功夫。教育、物价等部门建立学校收费咨询设诉制度,加强督导检查,设立学校收费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于乱收费案件,市教体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同时注重社会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风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巡查学校收费情况,听取大家对教育收费的反映。对违规收费行为,追究学校集体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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