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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保护与发展双赢

益尔


有人说,今天的城市正在变成文化的熔炉。不错,而今经济与政治资源之外的人才、知识、信息、思想等正快速向城市集中。事实上,也只有城市才能包纳这样的文化多样性。

然而,城市发展的这一特点,并不代表城市必然能够包纳包括文化遗产在内的多样的文化。不可否认,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以来,城市化进程在世界范围内明显加快,不可避免地加剧了城市人口、土地、资源、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矛盾,给文化遗产保护带来了极大的冲击,文化遗产所承担的压力和风险不断加大,中国的一些城市亦是如此。君不见,在一些城市,尽管版图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新,但终究失去了自己的个性,变成了一堆堆被现代化“克隆”出来的“水泥森林”。在这些陌生的庞然大物面前,那些蕴有深厚文化内涵的城市,它们被这些钢筋水泥浇铸的“新贵”挤压得叫苦不迭。

我们常常把一个国家的建筑视为窗口,以此去洞察和解读这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渊源。没有一座城市的建筑能够和本民族的文化完全隔断。要知道,每一座城市都有自己的过去和历史,都有不可多得的历史文化遗存。历史越悠久,遗存越丰富多彩,越具有继往开来的价值。所以,在经营城市理念十分时尚的当下,古老的历史文化遗产,自然成了一个城市最可宝贵的财富,成为对内形成凝聚力,提高市民自尊、自爱、自信心,对外形成召唤力,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的有形资产。

记得《城记》一书作者王军说过:“意大利人设计了蓬皮杜中心,美籍华人贝聿铭设计了卢浮宫、金字塔,而这些建筑顶多是给巴黎戴上些饰品而已,城市还是巴黎人自己的, 巴黎拥有巨大的文化容量,他们保持了自己的文化,因此也就不怕别人来做什么。”我的理解,对于一座城市而言,传承历史悠久的城市风貌和城市文化,才是城市发展的目标和内核,否则,即便投入再多、体量再大、外观再漂亮,亦无非是配角而已。城市,只有保留自己文化遗产的城市,才是最富个性最有魅力的城市。

是呀,北京城的建筑,是中华民族文化艺术的辉煌结晶。许多不了解中国的外国人,只有站在天安门前的时候,才不得不承认,身后故宫建筑的宏伟气势,正无言地证明着中华民族的文明历史。他们在这里,生动地感受到了一个民族的真实存在:体验到中国人独有的智慧和生命的力量。

对城市文化遗产保护不够,以至历史面貌遭到严重的“毁容”,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根结底在于一些地方的不重视,在于部分领导干部意识的淡薄。有的地方,有的领导干部,一谈到城市文化遗产保护,便将城市建设、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对立起来,殊不知,它们之间,其实只是矛盾的统一体,反映的只是事物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它们完全可以相互信任、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相互发展,换言之,应该成为一个和谐的整体,保护与发展必须亦应该做到双赢。

城市要富于特色,要形成属于自己的品牌,构筑城市核心竞争力,则必须着眼于得天独厚的历史文化积淀。事实上,一个只有深深打上文化烙印的城市,一个只有与历史文化特色协调共生的城市,才能走出和谐发展之道,走出保护与发展的双赢之道。

而今,在一些城市,许多能体现文脉的有价值的建筑之所以不能引起人们重视并得到保护,其中一个原因恰恰是因为没有保留他们原有的功能或为其找到合适的新功能。其实,只要拓宽思路,就能为古代建筑找到新的使用功能,比如作为博物馆、展览和演出的场所,或开发成为旅游景点……这样不仅对它们进行了保护和利用,也为当地传统文化增添了光彩,同时还可以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利的环境因素。

最近,笔者从《人民日报》(8月2日)上看到这样一则报道:当年徽商休憩、品茶的一座茶楼“翠屏居”如今堆满了杂物,国外的商人却相中了这依然古色古香的民居,准备将其整体搬迁到国外。虽然在各方面的关注下,当地政府最终根据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对搬迁实行了紧急叫停。但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在岁月风霜的侵蚀中,谁能保证类似的事情在其他地方不会以其他方式再次上演?

“翠屏居”留下后能否获得真正有效的保护?是啊,类似于“翠屏居”等古民居将“出国”事件的发生,无疑显现了我们在城市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种种尴尬。走出尴尬,步出窘境,关键在于坚持保护与发展双赢。要知道,对一个城市而言,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注重文化建设,有助于提升城市居民向上的精神风貌。特别是其具有广泛的外部性,有利于城市自然环境的保护和发展、城市居民素质的提高、城市创造力和创新的发展、城市旅游业的发展。城市发展的历程已经证明,城市的持续发展关键在于吸引人才、技术和资本的能力,而这些的实现,主要是城市的独特性,即城市文化的发展,因为城市文化的发展可以增加城市持续发展各种社会、经济以及文化价值,同时有利于降低可持续发展的成本。因此,在新的世纪,城市发展的关键,主要在于城市是否具有自己的特征,是否拥有丰沛的历史文脉,是否具有吸引人才、技术、资本的独特性,也就是是否具有自己的城市文化。

在前不久于浙江绍兴举行的第三届文化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国际会议上,“绍兴模式”的介绍,成为本次会议的一个“亮点”。其基本特点主要体现在“点”、“线”、“面”相结合,最后达到“全城”保护的最终目标。以“点”为基础,就是对各类文物保护单位、文保点实行保护;以“线”为纽带,就是对古城范围内构成的河湖水系和历史街道进行保护;以“面”的保护为突破口,就是对规划确定的历史街区进行保护。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绍兴在古城保护中,除了因人口密度过高而外迁、疏散部分居民外,绝大多数居民都生活在老城区。同时,利用腾出的空间,改善居住环境,并增设了手工工场和商贸、文化等设施,主要经营绍兴传统的工艺品、地方名特产和酒店、茶楼,让人深切感受到这是活生生的,既有古城烙印又有时代气息的文化名城。绍兴在古城保护上强调的是,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生活延续性和人文自然融合性的统一,归根结底,坚持了保护与发展的双赢。难怪有人说:“绍兴众多的故园、乡贤正在默默地推动着绍兴的发展,在绍兴的成长中,有着他们的一份贡献。”

城市文化遗产,是一部物化了的中华民族发展史。保护城市文化遗产,就是保护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和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意义难以估量,责任重于泰山。各地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不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持保护和发展“双赢”这一目标,牢固树立“改造是发展,保护也是发展”、“保护文化遗产,是保护生产力,也是一种政绩”的观念。要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城市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自觉地从被动保护向主动保护转变。

对待文化遗产保护的态度,也反映了我们对待历史、迎接未来的眼光、态度和情怀。文化是一种和谐,是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相处,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对城市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做到坚定清醒有作为。我们必须依靠立法和法律的威慑力来维护城市文化遗产的安全性。从国外经验看,强调保护工作不是独立而是多元的,就是要将保护与住宅建设、政府职能、资金保障、社会监督、公众参与联系起来,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下来,为保护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重要基础保障。此外,探索区域整体协调发展战略,妥善处理好新城扩建与旧城改造的关系;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护城市文化遗产;提升文化遗产事业的社会公共形象,实施文化遗产保护的全民动员,从而建立起“不能破坏”、“不敢破坏”、“不忍破坏”的有效机制,都该是题中应有之义,都该是我们共同努力的方向。

包括物质和非物质在内的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我国各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而城市的文化遗产是人类文化的重要载体、民族历史的缩影,也是民族精神的象征。为了感受来自历史母亲的温暖,为了守护好我们的精神家园,为了中华民族的延续,为了增强城市的综合文化魅力,让我们共同来做好城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并不断促进城市经济、政治、文化、环境、社会生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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