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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新婚夫妻 专抢女子项链



通讯员 马椿寿

本报讯 四川籍一对新婚夫妻上演丈夫抢财物、妻子销赃物的好戏。不料上虞得手后在义乌落网。12月5日被市检察院双双起诉,法院以抢夺罪判处丈夫赵伟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以销售赃物罪判处妻子刘芝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赵、刘夫妻俩是四川岳池县人,20出头的他们结婚不久感到手头无钱,赵伟便伙同老乡时某骑摩托车在市区专抢女子金项链。今年5月29日中午,在开发区聚英路骑自行车的王女士脖子上一根重20.94克金项链被两人抢夺走大半根,价值2340元。第二天上午,在百官体育场路地税局对面路上,又一王姓女士领着外甥行走时被赵伟两人抢走脖子上的一根价值2300余元的金项链。如此抢夺作案4次,被抢项链价值17801元。得手后的“战利品”由赵妻刘芝齐到寄售店“寄售”变钱,3人共享“战果”。然而,正当他们转换“场地”到义乌时被义乌警方抓获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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