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33-0080  http://www.shangyudaily.com  E-mail:syrb@mail.sxptt.zj.cn

点击上虞日报

关注上虞热点

讴歌上虞建设






今日上虞

国际国内

社会广角

虞舜文化

白马湖畔

江边短论

图片新闻

前期回顾

报社信箱

 

社 会 广 角


赡养引起纠纷 调解平息风波



通讯员 郑友钦

本报讯 近日,市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因赡养引发的纠纷。

现年70岁的夏某是上浦镇某村村民,她与丈夫谢某婚后生有两子一女,长子阿荣,次子阿伟,女儿阿香。他们现均已成家。1987年2月7日,夏某夫妇与两个儿子阿荣、阿伟订立“产业分授书”一份,约定谢某随长子阿荣共同生活,夏某随次子阿伟共同生活。这样,直至2006年3月16日,谢某因病去世。之后,为赡养老母夏某,阿荣与阿伟各持己见。阿荣认为自己对老父履行了赡养义务,对老母的赡养义务应由阿伟承担;阿伟则认为老父去世后,老母应由兄弟两人共同承担赡养义务。

今年10月20日,夏某一纸诉状,把阿荣、阿伟、阿香一起告上了市人民法院章镇人民法庭,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11月9日,经法官耐心说法讲理,阿荣终于认识到自己虽对老父尽了赡养义务,但也应对老母履行赡养义务,终于达成调解协议,阿荣、阿伟、阿香自2006年11月起每人每月支付给夏某生活费50元;阿荣、阿伟每人每年交付给夏某粳米100公斤并各半承担其医药费。阿伟为夏某提供住房。





 

本站网页版权属上虞日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
 建议使用IE5.0,800*600分辨率浏览   技术支持 Email;syzd@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