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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偷窃两次 行拘三日又十日



通讯员 杭惠 啸吟

本报讯 “你好像前几天刚出去的,怎么又来了?”当治安拘留所的工作人员见到盗窃嫌疑人张某时惊讶地问。张某低下了头,默不作声。来虞一个月,张某已在半月内被警方抓获两次,可谓“走到哪里,偷到哪里!”

今年22岁的张某,贵州大方县人,上个月来到上虞打工。他与两名老乡罗某和陈某暂住东关街道某村的出租房内,因尚未找到合适工作,整天闲得无事,东游西荡。7月2日傍晚,三人想晚餐吃得丰盛点,可身上又无钱,于是三人一合计,偷偷溜入附近荷花塘,赤脚下塘捞珍珠河蚌,被塘主当场抓获。警方给予行政拘留三日处罚。

从拘留所出来,张某本想吸取教训,就来到曹娥开发区某公司上班。可他贼心不改,想自己住在东关,而上班在曹娥,应偷辆自行车骑骑。7月16日傍晚,张某趁上班空隙,悄悄走到公司停车棚旁,一看周围无人,便很麻利地捅开一辆自行车的锁芯,顺利得手。“隔墙防有耳,窗外岂无人。”这次偷窃又被人看到,警方接到举报后迅速展开调查,并传唤张某。经审询,张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鉴于张某在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等待他的又是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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