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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被偷买赃车 这种行为不可取



通讯员 阮先羽

本报讯 在百官街道某公司打工的小赵一年内丢了四辆自行车。她戏称自己是“扶贫专家”,到最后自己却没车骑了。一段时间里,小赵赌气走路上下班。有人给她出主意:到旧货店里去买偷来的二手自行车,七八成新的也就四五十元。后来,小赵来到卖私车的地方,花50元买了一辆七成新的自行车,还是飞鸽牌的。

存在小赵这样心理的人大有人在。张某从外地人手中买了一辆八成新的自行车,骑了两个月后,派出所查出偷车案,顺藤摸瓜找到张某,要求张某无条件退还自行车。张某认为自行车是自己花钱买的,为什么要退还?派出所民警告诉他,明知自行车来路不正还要购买,本身就触犯了法律。

编后:自行车被窃,既影响出行,更影响心情。小赵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其做法实在不可取。

其实,细细想来,造成自行车失窃的主要原因,一是主人掉以轻心,未能妥善放置和严密保管好车子;二是一些不法分子趁机行窃,扰乱正常的治安秩序;三是如文中所述,一些“卖私车的地方”为盗车者提供了销赃场所和渠道。在这样的背景下,仅靠公安部门的努力,要想遏制盗车现象显然效果并不理想。

要杜绝盗窃自行车现象,需要的是全社会的力量。如果被偷以后,不去报案,无疑是放纵;如果被偷以后,去买来路不明的“旧车”,则既助长了歪风,也触犯了法律,实在不足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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