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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聂磊 拾到手机还失主



通讯员 阮先羽 柯根弟

本报讯 一部小巧玲珑价值千元的进口手机,对一位渴望拥有自己的手机而家境又不太好的女孩来说,无疑具有极大的诱惑力。然而,当丁宅乡校初二(1)班的聂磊同学无意中拾得它时,却丝毫不为之动心。原因很简单:因为它不属于自己。聂磊同学知道,把它据为己有是“耻”,及时把它交还给失主是“荣”。

6月29日下午3时许,家住下宅村的聂磊同学走在放学的路上,突然地上一个闪着彩光的小物件映入她的眼帘。她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一部八成新的手机。她环视四周,高声询问是谁丢了手机。几位同学闻声围过来,争相传看漂亮的手机。有个调皮的同学建议:你不是早就希望有一部手机吗?这不,天上掉馅饼了,先玩几天再说。可大部分同学却不赞同:捡来的东西不能据为己有。正在这时,手机响了,从来没玩过手机的聂磊不会接听,按了几下接不上电话。一会儿,手机又响了一声,有位男同学接过去一看,原来是条短信:“本人手机丢失,拾到者如果原物归还,将当面酬谢。”男同学便回了一条短信:“你是孩子吗?”意思是哪有这么简单的事。聂磊一看急了,夺过手机责怪说:“人家都急坏了,你还有心情开玩笑。”

回到家里,聂磊立刻要求父亲按照来电的号码给失主回电话,以免失主着急。第二天,手机的失主新任溪村村民李洪友如约领回了手机。他掏出50元钱以示谢意,但聂磊执意不收,她说:“这是我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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