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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此人面熟 原是抢劫歹徒



本报讯 (通讯员 马椿寿) 大白天多次在城区持刀抢劫单身女的重庆籍男子曹某,不料偶然被曾遭他抢劫的何女士发现而坠入法网。5月15日,市人民法院判处曹某有期徒刑12年,罚金1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

城区铁路大桥东端的一条小路上,由于禁止机动车通行,因此颇为冷清,偶见步行者从这里步行过铁路大桥。凭借小路旁的一个亭子,这个由重庆流窜到此的男子曹某多次转悠在亭子附近伺机作案,一旦发现单身女子行走至此,便持刀冲上去,抢劫女子钱包。

2005年12月27日下午,去浙江联丰集团公司上班的何女士途经此小路,遭曹某持刀抢劫。曹某将刀顶住她脖子,何女士孤立无援,被抢走拎包,因包内除现金外有钥匙、小灵通等,在她的恳求下,曹某劫走包内仅有的80元现金后,将包丢在地上逃离现场。

虽然被抢现金不多,但何女士身心受到创伤,从此,她上班时再不敢走那条小路,只有绕道而行。

何女士被劫后的第10天,那天是厂休日,骑电动车带着10岁的儿子从曹娥来到城区,当行驶过铁路大桥后,无意中抬头望望10天前被抢劫的那地方,结果发现在亭子边有一男子戴着耳机在听音乐,觉得此人很像歹徒,便急忙到附近电话亭打电话报警,一面又注意观察该男子动静。数分钟后,百官派出所民警赶来,在何女士带领、指认下将可疑者抓获。

经查,该人就是10天前抢劫何女士的曹某。曹某自2005年12月14日开始至12月31日,在此地先后作案4起,被劫者均系单独行走,欲过铁路大桥去曹娥厂里上班,共被劫走现金1100余元及手机、拎包等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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