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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不孝起纠纷 法官耐心化疑难



本报讯 (通讯员 郑友钦) 前不久,年届八旬的吴老太状告两个不孝儿子的赡养纠纷案,经章镇法庭法官的说服、教育,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现年82岁的吴老太,原籍青田县人,她与丈夫陈某(已去世)生育五子五女,均已成人。2004年9月6日吴老太与五个儿子签订了一份赡养协议,该协议约定,自吴老太移民至新居住地之日起,五个儿子每人每年支付给吴老太生活费300元,医药费亦由五个儿子平均承担。

去年9月,吴老太随五子女移民至我市上浦镇A村。今年1月,吴老太因病卧床,日常生活需人照料。但长子阿友(化名)及次子阿满(化名)居住在吴老太邻近的上浦镇B村,不仅不过问其母亲病情,也不按约支付生活费及医药费。吴老太无奈于2月15日一纸诉状,把两个不孝子告上了章镇人民法庭,要求两个儿子按约支付生活费及医药费,并要求两个儿子每人每月照料其生活6天。

今年3月上旬,章镇法庭法官对吴老太两个儿子进行了耐心、严肃的教育。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阿友、阿满当庭各支付吴老太去年8月至12月的生活费125元,自2006年起他们在每年6月30日前各支付吴老太生活费300元。吴老太的医药费由阿友、阿满各负担五分之一。从3月7日起,在吴老太患病期间,阿友、阿满每月照料其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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