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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收费绕小路 撞伤行人损失大



本报讯 (通讯员 劳义) 近日,家住上浦镇某村的驾驶员郑某,为逃避绍兴东湖收费站的45元收费,从陶堰进入绕小路,去诸暨市城关镇催讨应收的黄沙款,款收到后又绕开绍兴东湖收费站,车开到皋埠上蒋村村头市场时,发生了车祸事故,结果撞伤行人,赔了500元,真是贪小失大。

诸暨籍项目经理周某,前年在绍兴承包某住宅楼建设,上浦镇某村的郑某一直为周某运送黄沙,由于住宅楼销售形势不好,建好后,到2004年底周某尚欠郑某黄沙款21万元。去年8月份,周某支付了4.5万元,尚欠17.5万元。双方说好:今年1月底,郑某去诸暨市周某家拿欠款的一半,还有一半周某今年4月付给郑某。郑某本打算到上虞汽车西站乘快客到诸暨,但考虑到黄沙款收到后回家时已晚,回家不方便,故开车去诸暨市城关镇。

有着多年驾驶年龄的郑某,收到一半欠款后回家,开到皋埠镇上蒋村村头市场时,前面的一中年妇女骑的自行车上带着一捆甘蔗,一不小心将妇女擦了一下,中年妇女连车带人摔倒在地,两个脚踝头、长裤都跌破,双手手掌有点出血,她提出要赔800元,后经协商,最终赔了她500元,事态终于平息。事后郑某说:“真是抓鸡不着蚀把米,以后再也不能绕小路逃收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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