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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为知错就改 多年邻居重和好



本报讯 (通讯员 郑友钦) 近日,市人民法院章镇人民法庭审结了一件奇特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梁甲、梁乙均系汤浦镇某村村民,系邻居。梁甲靠小货车拉货为生。去年9月11日早晨5时许,梁甲驾驶东风小霸王小货车外出运货,驶出家门不久,听到车后发生异响,发现两只后车胎已被戳破。梁甲去找车胎戳破原因时,发现是地面上5根长1米左右已磨尖的螺纹钢的钢筋所致。后经警方调查,系同村村民梁乙所为。

去年11月7日,汤浦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梁甲、梁乙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梁乙赔偿梁甲损失700元,于11月14日前付清。到期后,梁乙未按协议履行赔偿义务。

去年12月16日,梁甲一纸状将梁乙告上法庭,要求梁乙履行汤浦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协议书。章镇人民法庭受理后,深感理亏的梁乙收到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文书后,在法庭开庭前主动支付给梁甲人民币700元,并表示以后与梁甲搞好邻居关系。梁乙的行为得到梁甲的谅解,梁甲于2006年1月6日撤回对梁乙的起诉。这起奇特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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