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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报道生邪念 作案进班房



本报讯 (通讯员 马椿寿) 贵州籍人曾前海因模仿他人作案落网,1月6日被市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起诉至法院,将受到法律严惩。

曾前海在浙江台州打工时,看了报纸上一则撬他人汽车牌照敲诈钱财的报道,只想到他人“赚钱”的办法好,未吸取要坐牢的教训,于2005年7月跑到上虞租下住房后模仿作案。在7月24日至9月15日期间,他于凌晨时间,在曹娥、百官街道一些居民区,对他人停放的车辆,采用撬走车牌在附近藏匿后,在车窗上贴上一张事先写好的纸条,内容为:要车牌须将200至300元钱汇入其用他人名义开设的农行、建行账户内,如敢报警,下次将车弄变形,还留下联系的手机号码。曾共撬33辆轿车车牌,先后向陶某等30余人勒索人民币6000余元,汇入后被其取出的现金有4300元,另有数名车主报警或不汇款。曹娥派出所根据车主提供的小纸条,确认系同一个人所写,前不久破获这系列敲诈案。曾前海得了4000多元“战利品”后换来的是一副铁铮铮的手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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