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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项承诺” 践行司法为民

应勇来虞调研法院工作




记者 章海宁

本报讯 昨天下午,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来虞调研法院工作。应勇指出,基层法院要牢固树立人民群众主体意识,全面落实“三项承诺”,努力践行司法为民。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育君、我市市委副书记章烽等陪同调研。

应勇在听取了市人民法院代院长盛扬工作汇报后,对我市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上虞法院在去年受理案件上升两位数的情况下,今年未积案仍能控制在去年水平,工作非常到位。特别是在案件质量把关上,通过完善案件审核制度,加强案件质量评查,严格错案追究,“三项承诺”有了好的起步,由此也确保了司法公正。

应勇指出,法院工作最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要发挥好审判职能,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大局,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其次要牢固树立人民群众主体意识,全面践行司法为民的指导方针,在办理每一起案件、采取每一项措施时都能落实司法为民。当前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通过采取简化司法救助程序、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加大司法救助等措施,让老百姓都能实现宪法赋予的诉权,让有理无钱的人一样享受司法公正,实现公平正义。

应勇强调,落实“三项承诺”,践行司法为民,最根本的是要提高法官素质和水平,法官素质最重要的是要对老百姓怀有深厚的感情以及对法官职业抱有崇高的信仰,通过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法律真实性与客观真实性的统一。由此,基层法院重点要在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办案质量上下功夫,不断完善案件质量管理机制,探索解决执行难的综合治理机制,努力确保司法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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