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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明年新标收费



记者 陈智尧

本报讯 10月20日,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召开市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费调整座谈会。在听取市发改局有关负责人所作的调整方案情况说明后,与会26名社会各界代表进行热烈的座谈,最后一致表示同意对我市污水处理费进行调整。据了解,污水处理费调整时间将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但具体执行时间以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为准。

根据对市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污水运行成本的测算,并比较周边县(市)同类污水的分类处理价格,市发改局对污水处理费调整初审意见为,对居民生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价格不作调整,其余调整具体处理价格如下: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中,食品、发酵、酿造及其它为每吨2.60元;印染、轻纺为每吨3.30元;一档染料中间体、颜料及中间体、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助剂、造纸、金属表面处理、电镀为每吨3.60元;二档染料、医药、农药、化纤浆粕、皮革为每吨4.10元。属市自来水公司带征的污水处理费中,居民生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仍与原先一样,每吨0.20元;非经营性用水、经营性用水、特种行业用水的污水处理费分别为每吨0.80元、1.00元、1.00元,分别比原先贵0.50元、0.70元、0.70元。

据了解,根据省物价局对污水处理价格分类的统一要求,市发改局对污水处理价格的分类是这样划定的,居民生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涉及包括对象为居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非经营性用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等,经营性用水包括工商企业、服务业等;特种行业用水包括纯净水及饮料制造业、洗车业、桑拿浴室、美容美发厅、洗衣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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