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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工作第八次例会要求

加大执法力度 严格责任追究



记者 章海宁

本报讯 8月29日,市政府召开安全生产工作第八次例会,汇报交流上次例会以来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讨论修改新近草拟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副市长陈坚、郑建庆、王均寅、陈泉标出席会议。

据汇报,在安全生产工作第七次例会上,我市共列出43处事故隐患,涉及道路交通、矿山、危化物品、建筑等多个重点高危行业和领域。经相关部门分头落实,部分事故隐患已整改完毕,其余事故隐患正在整改之中。与会部门领导还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单位以及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试行办法》、《安全生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等新近草拟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部门职能逐字逐句进行讨论修改。

陈坚对职能部门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仍面临严峻形势,特别是少数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致使事故接二连三发生。为此,陈坚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认真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而企业拒绝整改的,坚持依法采取措施,做到该罚款的罚款,该关停的关停;进一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抓紧整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坚决压制事故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陈坚同时希望职能部门领导多到企业服务指导,帮助企业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自觉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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