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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和谐将成为重要依据



记者 厉红祥

本报讯 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劳动关系是否和谐将成为我市企业今后评定(授予)诚信企业、先进企业、五一劳动奖状和劳动模范集体的重要依据之一。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这项颇有亲和力的称号将实行“两年一评”。

根据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基本要求是:依法规范劳动合同;依法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法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提升职工职业技能、关爱职工文化生活。

2006年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命名工作分四步走,一是进行自评申报,到今年11月底前完成。二是进行检查审核,到明年2月底前完成。三是进行社会公示,到明年3月底前完成。四是在明年5月底以前进行通报命名,由市人民政府授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其中成绩突出的,将被推荐为绍兴市级及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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