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33-0080  http://www.shangyudaily.com  E-mail:syrb@mail.sxptt.zj.cn

点击上虞日报

关注上虞热点

讴歌上虞建设






今日上虞

国际国内

社会广角

虞舜文化

白马湖畔

江边短论

图片新闻

前期回顾

报社信箱

 

今 日 上 虞


调处纠纷计件奖励 年终评优隆重表彰

驿亭制定全市首个人民调解考核办法



记者 章海宁 实习生 潘燕

本报讯 调处纠纷也有奖励!近日,驿亭镇党委、政府制定出台了全市首个《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办法》,规定村级调解组织如成功调处民间纠纷,将分别给予数额不等的奖励。

《办法》规定,各行政村须按月上报民间纠纷调处登记汇总表及相关资料,由镇综治工作中心进行核实汇总统计,并按季兑现纠纷调处以奖代补金。考核内容为本村范围及跨村的民间、民事纠纷以及报警件的民间、民事纠纷。《办法》还对各种纠纷的调处分别作出量化规定,如口头方式调解的简单民间纠纷,调解成功的每件奖励20元;对一般性民间纠纷的调解,调处成功,资料齐全每件奖励60元;对典型性的复杂、疑难纠纷,属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单一调处成功的,予以加倍奖励,每件不少于120元。

同时,驿亭镇注重提高村调解委员调处纠纷能力,规定村调解委员必须进行集中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发给上岗证;进一步加大对村调解组织的表彰奖励力度,专门设立平稳工作奖和调处工作奖,每年评选优胜单位和优秀调解员,在全镇营造调处纠纷争先创优意识,努力实现打造“平安驿亭”、构建和谐社会目标。

编后:人民解调工作在化解民间纠纷、和谐人际关系、稳定社会秩序等诸多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驿亭镇制定全市首个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考核办法,既是创新之策,又是务实之举。

确保平安,打造和谐,已成为各级各部门日见紧迫而又义不容辞的重要工作之一。驿亭镇党委、政府从实情出发,大胆创新,制定人民调解考核办法,按月上报统计资料,按季兑现奖励,必将有效激发调解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该镇开展集中培训、合格上岗、评优评先等活动,必将提升调解组织的整体素质,进而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本站网页版权属上虞日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
 建议使用IE5.0,800*600分辨率浏览   技术支持 Email;syzd@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