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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响应 确保台风期间渔船安全



记者 厉红祥 实习生 赵欣

本报讯 台风期间,如何确保近海作业渔船安全?对此,我市于7月底出台了近海作业渔船防台工作预案,通过三级响应,多方联动,进行有效预防和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降低由台风造成的危害,保障我市渔业经济发展和渔区社会稳定。

为此,我市专门成立了上虞市近海作业渔船防台指挥部,组织协调全市沿海乡镇和重点渔业生产区域的防台工作,并受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部署。

根据预案规定,在一级响应(台风消息阶段)期间,市气象局将及时向市农林水产局、防汛办、广播电视台通报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和未来发展趋势等信息,市广播电视台及时播发台风消息及市防汛办的防台工作部署,市农林水产局、防汛办、气象局及沿海各乡镇(崧厦、沥海、盖北)等保持联络畅通并加强值班。在二级响应(台风警报阶段,台风在24小时内将影响我市)期间,市气象局及时通报台风位置、强度、路径、速度及8级风和10级风的影响半径,市广播电视台每隔3小时播发一次最新台风警报和抗台工作部署,农林水产局、防汛办、沿海各乡镇政府及时采取禁航、疏导、撤离渔民群众等措施。在三级响应(台风紧急警报阶段,台风在24小时内袭击我市或将对我市有严重影响)期间,市气象局增强对台风监测与台风趋势预报的密度,进行每小时情况通报,市广播电视台进行台风消息的滚动播放,各有关部门和沿海乡镇投入应急抢险,直到宣布应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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