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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注重构建完备的品牌建设体系

品牌超过十四亿



记者 陈胜龙

本报讯 近日,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阳光”品牌在2006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评选中再次入选,品牌价值14.18亿元。去年,“阳光”品牌也曾入选中国最具价值品牌500强,但今年的排名位置和品牌价值均比去年靠前和增加。

据悉,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榜是由世界品牌实验室和世界经理人周刊联合主办的世界品牌大会组织评选的,是全球最具权威的品牌价值评估机构之一,其研究成果已成为许多企业并购过程中无形资产评估的重要依据。

“阳光”品牌能够再次成功入选中国最具价值品牌500强并不偶然,这是该公司长期重视品牌建设结出的硕果。多年来,尽管节能灯产品大量出口带来巨大的财富,但阳光产品一直是默默无闻地给国外大公司做“嫁衣裳”。上个世纪末,决策层大胆提出,阳光节能灯必须亮出自己的品牌,否则就是最诱人的外贸订单也宁愿放弃。从此,公司充分利用国内外市场的各种有效资源,多角度创建“阳光”品牌。除了在自营出口中理直气壮地打出“阳光”品牌外,还尝试着与一些国际著名大公司一起打出联合品牌,如与瑞士ABB公司打出“ABB——阳光”品牌,与荷兰飞利浦、韩国碧陆斯等组建了合资公司,扩大“阳光”品牌在国际市场上的影响力。目前,阳光产品已获得美国UI、欧洲EMC等全球60余项国际标准认证,拿到了通往国际市场几乎所有的通行证。

在阳光集团,有一整套比较完备的品牌建设体系,涉及品牌的各项活动都整合到整体的企业经营策略之中。从新产品研发、生产品质管理、顾客服务模式的规划,甚至到公司网站的设置等,都有强烈的品牌意识,严格把好每一道环节,要求所有员工都全程参与,不忽视每一个具体细节,并由此带动企业管理手段创新,品牌内涵同步升级,“阳光”品牌目前已拥有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三项国字号桂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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