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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消防大队解决官兵后顾之忧全省首创

部队买保险 官兵家属同享受



实习生 姜科泽 记者 郑志勋

本报讯 近日,上虞消防大队为解决广大官兵的后顾之忧推出新举措,斥资近4万元,为大队20名官兵及4名家属上了伤残保险和医疗保险,成为建设现代化、新型消防部队保障体系的一次有益探索。

教导员冯水云表示,这个政策是对建立新型消防保障体系的一次探索,消防官兵及其家属全部获保在我省消防部队中尚属首次。

据悉,消防大队是针对消防官兵灭火救援任务重、遭受意外伤害的危险程度高的实际情况而决定投保的。从2006年起,该大队每年出资为全体官兵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医疗保险,同时为家属进行投保。

据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公司的金小艳主任介绍,此次消防大队为官兵执行灭火、救援、救助等任务导致意外伤残的保险额达20万元/人,家属意外伤残20万元/人,附加医疗保险为1万元/人。

长期以来,公安消防部队的官兵无意外伤亡保险,执勤受伤的官兵,由国家统一出资医治。因公致残和死亡的官兵家属,则根据有关抚恤政策享受一定数额的抚恤金。由于消防员从事的是高危行业,经常被“拒保”。“记得在2004年的时候,全家买保险时,我就被保险公司拒保了,原因就是因为我是消防员,属于高危人员。”上虞中队的中队长徐志高对此感触颇深,“现在大队给全体官兵集体上了保险,真是给我们吃了定心丸!”

“大队不仅给官兵买了保险,而且还给我们家属也上了保险,真的是从我们的切身利益出发,解决了后顾之忧啊。作为家属会更加支持消防官兵的工作,让他们为上虞经济的发展、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驾护航。”受保家属巫芬云激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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