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33-0080  http://www.shangyudaily.com  E-mail:syrb@mail.sxptt.zj.cn

点击上虞日报

关注上虞热点

讴歌上虞建设






今日上虞

国际国内

社会广角

虞舜文化

白马湖畔

江边短论

图片新闻

前期回顾

报社信箱

 

今 日 上 虞


看谁支持力度大 看谁服务创新好

金融机构信贷工作纳入考核



记者 厉红祥

本报讯 以贷款总量增长、存贷比例指标、其他融资方式、信贷投向、不良资产盘活、保险赔付金额、金融服务创新及各项金融服务措施的落实情况等为主要内容,我市将对金融机构信贷工作进行考核奖励。这是6月9日新出台的我市金融机构信贷工作考核奖励办法所规定的。

据介绍,对金融机构信贷工作进行考核奖励,目的是为了激励金融机构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扩大信贷投放,优化信贷结构,拓展融资渠道,盘活资产存量,创新金融服务。

该办法规定,贷款增加额按全年计奖增长额万分之六的标准计奖。其他融资方式按全年月均融资增长额万分之四计奖。由人民银行和政府部门联合推介的工业投资项目、中小企业以及纯农业贷款,按全年月末平均增长额的万分之六计奖;投向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的贷款,按全年月末平均投入额的万分之五计奖。贷款核销和抵贷资产盘活处置按全年累计核销金额万分之十计奖,抵贷资产按全年累计盘活处置净收入的万分之五计奖。年末余额存贷比例比年初下降的,按下降百分点1:10比例扣除奖励额。此外,办法还对认真执行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财政扶持若干政策意见(试行)、认真执行金融支持标准厂房建设的若干意见、积极向上向外推介我市优秀项目和企业、引荐并直接代理异地金融机构在上虞信贷投入的相关管理业务、积极开展“企业创新服务年”活动且业绩突出等事项给予相应奖励。对4家列入考核范围的保险机构(人保产险、人寿保险、太保产险、太保寿险)按全年赔付金额的一定比例计奖。


 

 

 

本站网页版权属上虞日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
 建议使用IE5.0,800*600分辨率浏览   技术支持 Email;syzd@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