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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品德缺失 贷款亮起红灯

我市构建防范经营者道德风险预警机制



本报讯 (通讯员 陈世泽) 最近,上虞银监办事处出台了《上虞市银行业内部防范经营者道德风险预警机制实施意见》。通知规定,各银行对企业主个人因信用失范、涉赌、涉毒等行为和道德素质等原因,可能会给银行信贷造成风险的,将在银行业内及时进行警示,采取防范措施。针对企业主个人品德行为,出台融资预警机制。这在我市尚属首创。

当前,因企业主不良行为造成银行不良贷款现象时有发生。为加强信贷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因企业主个人品德素质产生的信贷风险,有关部门出台了这一新举措。针对企业主个人品德,建立严格的失信惩治制度,是促使企业主遵纪守法的有效举措。

通知规定:上虞银监部门负责风险预警的组织,由各银行提供企业主个人品德的有关线索。同时,金融部门与法院、公安、工商、海关、外汇管理等部门开展协作,合力打击涉嫌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挪用信贷资金以及贷款诈骗等重大金融违法犯罪行为。上虞银监部门有关负责人认为:“一旦企业主有涉及道德风险等方面问题,有关部门已介入或有必要进行事先风险提示的,我们将在银行业内部进行通报”。

上虞银监部门认为:品德良好、诚实守信的中小企业,应得到银行贷款支持。主要包括三条:一是企业具备诚信意识、信用履约记录良好;二是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者品行良好、经营稳健、无不良记录;三是行业产品较为稳定,属于非高风险行业,发展前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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