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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光明来虞调研

肯定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本报讯 (记者 陈智尧) “不在给村民办事过程中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在上浦镇戚山村等一些村委办公室门口的墙上,都公示着村干部党风廉政警示公约十二条。5月12日,省纪委副书记马光明来虞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看到这样的警示公约非常高兴,认为这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探索与创新。他同时希望我市在开展此项工作时能做到巩固成果、加强创新、多管齐下、整体推进,为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累更多更好的经验。绍兴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史济锡,绍兴市纪委副书记莫勇,我市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卢一勤等陪同调研。

马光明一行先后来到上浦镇戚山村、百官街道,听取了镇、村干部对各自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汇报,并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踏看等,认真了解两地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马光明对上浦镇大力推行村干部廉洁自律警示公约制度予以充分的肯定,对百官街道狠抓述廉评廉、结贫思廉、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坚持政务公开等做法予以赞扬。

马光明指出,警示公约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强化群众监督、促进村干部自我约束、加强廉洁自律的一个有效方法,值得肯定。马光明强调,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抓好这项系统工程,还必须努力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即进一步提高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认识;明确工作的对象;不断增强农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惩处、改革创新、长效管理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精心设计载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类指导,通过多管齐下的办法,力争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整体推进,取得更大成绩,更好地服务于当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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