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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救助办法正式实施



本报讯(记者 徐芳) 从今年4月份开始,我市慈善总会关于对困难群众助学、助医、助孤工作的实施办法正式实施。

据悉,这一针对全市困难群众的助学、助医、助孤工作实施办法是在我市以往慈善救助办法基础上的补充,无论救助范围还是救助力度都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实施办法中,贫困大学生被分为孤儿、低保家庭、革命烈士子女、困难家庭,按照不同标准进行助学,救助最高额度达到13000元,最低为6500元。重大疾病的困难家庭成员和长期患病的低保家庭成员、农村“五保”户、“三无”对象等都将分别按条件享受大病救助和慈善医疗救助,家庭极度困难的最高救助额将达到5万元,慈善医疗救助对象将得到300元至500元的医疗救助卡,在慈善总会指定医院就医。对父母双亡或者一方死亡而另一方查找不到的未成年人,学龄前每人每月将得到80元救助金,上学后救助金将增加至100元,救助金按季发放直至成年。

据市慈善总会负责人介绍,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三年来,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迅猛,势头良好。到目前为止,全市各项慈善捐赠款累计近4000万元。慈善捐赠款每年让1万多户低保家庭受助,每年用于“扶贫济困”的慈善捐赠资金超过1000万元。

据悉,根据这一新出台实施办法,全市各地正加紧对所属救助对象的调查、登记工作,目前已完成对全市200多名孤儿的调查。

另据悉,全市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正在进一步修订完善中,今年救助的幅度和范围都将有所增加,全市今年由慈善总会发放的医疗救助卡将达到2000张,额度将超过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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