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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12·25”浙江龙盛集团安诺分公司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2005年12月25日11时40分,位于精细化工园区的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诺分公司发生一起集体食物中毒事故,26名施工人员在工地食堂就餐后发生食物中毒,其中4人为中度中毒、22人为轻度中毒。这起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在市内外造成很大影响,教训十分深刻。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部门召开紧急会议,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并积极做好救治工作。绍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也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中毒人员,尽快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吸取事故教训。

一、经调查分析,这是一起由于安诺分公司在残液回收技术改造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并违反操作规程而引发集体食物中毒的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安诺分公司为回收DCBA车间生产工艺中生产的精馏残液,精馏回用残液管与自来水管共用进料管,残液回收技术设计存在严重隐患,6号结晶釜自来水阀门未关实,导致精馏残液(3,4二氯苯胺、甲醇)压入自来水管,引起中毒事故。该事故的间接原因是江都安装公司擅自接用自来水作为食堂饮用水,内部管理混乱。

二、根据事故原因调查分析,有关部门已依法对发生事故的安诺公司和相关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1、安诺分公司总经理丁锦南,对该回收装置的改造方案未组织科学分析和安评机构的安全评价即投入使用,无视因操作失误会带来严重危险的后果,应负事故主要领导责任。目前已由公安机关调查,依法追究其责任,并责成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其作撤职处理。

2、安诺分公司生产技术部副部长吴金华,未认真履行职责,未从技术要求、安全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目前已由公安机关调查,依法追究其责任,并责成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其作撤职处理。

3、上虞市安监局已依法责令安诺公司停产整改。对该厂区内自来水管网系统混接现象予以整治,对生产区内施工队的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水利、卫生、建设等部门正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安诺分公司进行处罚。同时要求安诺分公司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要求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所属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最近一段时间,我市已接连发生数起比较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反映出安全生产工作上的漏洞。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提出以下要求:

1、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用铁腕的手段狠抓安全生产,扎实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督促企业加强生产管理和问题整改,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严防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2、各级各部门要迅速将通报内容传达贯彻到基层单位和企业,结合春节前后安全事故多发的特点,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层层分解责任,逐级落实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广大生产企业要切实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把职工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一手抓生产安全,一手抓生产发展,做到两手抓、两手硬。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消除安全隐患、消除管理盲点,加大安全投入、强化保障措施,确保社会稳定。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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