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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部门昨给出天然气价格初审意见

居民用气每立方米2.7元非居民用气每立方米3.2元



本报讯 (记者 陈智尧) 天然气开通入户已一年有余,除了当初交纳的500元备存金外,期间天然气有限公司从未向用户收取过费用,为什么?昨日召开的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价格听证会解了居民群众的困惑。会上,市发改局还对我市天然气用气价格作出初审意见,定价为居民用户用气价格为2.7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户 用气价格为3.2元/立方米。

据介绍,根据省物价局有关规定:“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其价格由省物价局审核批准”,“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在制定或调整时,应实行价格听证,听证由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由于种种原因,我市一直未制定出天然气价格,所以天然气有限公司也未能向用户收取过用气费用。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市申请使用天然气的居民用户已达1.6万多户,实际开通使用的居民用户9367户,另有使用天然气的非居民用户28户。随着用户数量的增加,制定出一个合理的天然气销售价格,是用户企业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市发改局在制定天然气销售价格中认为,由于我市居民用户在申请使用管道燃气时,交纳了管道气初装费3000元,扣除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的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参照周边城市同类气体价格情况,市发改局作出的天然气初审价格,比市天然气有限公司自我核定价格要便宜0.1元/立方米。

昨天的听证会上,来自社会各界的19位代表,对市发改局作出的天然气价格意见均表示赞同,并对市燃气有限公司进一步增加安全用气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工作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据悉,市发改局将对我市天然气用气价格初审意见上报省物价局,待省物价局核定同意后,正式在我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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