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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边 短 论  


老百姓的“和谐”观

◎张春波


朋友聚会闲聊,谈及建设和谐社会。一位女士说:“和谐的和,是禾字旁,就是要让老百姓有饭吃。和谐的谐,是言字旁,就是要让老百姓有发言权。老百姓有饭吃、有发言权,这样的社会自然就是和谐社会了。”此言一出,大家深表赞同。

但要让老百姓有饭吃,要让老百姓有发言权,这样的要求看起来简单,其实不然。首先,要打牢全社会的物质基础。提高全社会的物质文明程度,才能让老百姓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医疗保障。让人民丰衣足食,就会人心稳定。其次,要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发言权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公民有了正确的意见和建议,需要向上级反映;群众有了困难和烦心的事,需要向上级倾诉;老百姓有了冤情,需要上访;对于压制民主和腐败现象,有正义感的人需要举报;对于不同的意见,人们需要申辩,如此等等,这样,发扬了民主,群众才能心平气顺,人与人之间、上下级之间才能更加和谐。

建设和谐社会,首先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观点,坚持发展经济工作。例如,坚持把“三农”工作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确保人民的吃饭穿衣。坚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所有制经济,为就业和劳动力转移提供条件,增加城乡群众的经济收益。做好医保和社会保障工作,解决城乡群众的后顾之忧。其次,要发扬民主。领导干部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坚持政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建设和谐社会中,最重要的是民心顺,社会稳,做到了这一点,和谐社会离我们也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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