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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引导9类病患回社区治疗



新华社南京6月2日电 南京市卫生局近日发文要求部分公立二级以上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希望借此改变大医院人满为患、社区卫生机构门可罗雀的不合理现状,最终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格局。

双向转诊,即小病在社区就诊,超出社区诊疗范围和能力的转向上一级医疗卫生保健机构,病人病情稳定后再转向社区康复。南京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藏继全说,他们已经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首诊制及双向转诊试点工作的通知》,就是引导大医院病人向社区卫生机构合理分流,进而有效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

南京市明确规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将下列患者下转:1、各种危、重症患者经过救治后,病情稳定或缓解进入疗养康复期者;2、诊断明确,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患者;3、凡属《江苏省手术分级管理规范〈试行〉》的丁类手术病例;4、急性传染病患者,经治疗后症状缓解或者症状较轻,且解除隔离期者;5、各种恶性肿瘤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6、老年护理病人;7、精神障碍疾病恢复期病人;8、经治疗后病(伤)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家属要求继续康复治疗者;9、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

除急诊抢救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将下列患者上转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诊疗:各种损伤伤情严重或较重者;各种急性中毒症状严重或较重者;各种原因导致大出血、咯血者;诊断不明确或常规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等。

目前此项工作已在南京秦淮区与市第一医院、市中医院和胸科医院中进行试点。到年底,南京市60%以上区县将开展社区首诊制及双向转诊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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