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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全面整顿“校中校”

不再转制优质公办学校


新华社沈阳2月23日电 “辽宁目前一些地方还存在‘民办公助’形式的小学和初中,这实际是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内‘一校两制’的‘校中校’,这些学校必须落实‘四独立’要求,不准以改制为名高收费。”辽宁省教育厅厅长张德祥在日前召开的2006年辽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说,今后辽宁不准把公办优质学校转制,2006年要求各地不再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已改制的学校要坚决进行清理规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曝光了全国有关省市的8所教育乱收费学校,沈阳市第二中学是其中一个。据了解,沈阳二中违反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规定,去年以每生3万元的标准,超“三限”招收学生120人,共多收360万元。

张德祥说,事情发生后,省教育厅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和收费工作。要求各市教育局必须采取得力而坚决的措施,加强对高中招生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杜绝违规招生。高级中学特别是示范性高中,要严禁违规招生乱收费行为,对发生违规问题的学校,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辽宁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齐再光也在这次纪检监察会议上表示,要严格控制高中“择校生”比例,坚决纠正“择校生”比例过大的问题。要扩大公费生比例,减少自费生的比例。此外,辽宁已经开始研究解决“公办民助校”“民办公助校”“名校办民校”“一校两制” 等问题。齐再光说,要坚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公益性原则,对已改制学校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清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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