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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造祥和有序新天地

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活动综述

孙大牛


依托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载体,推进基层依法自治,夯实法治建设基础,构造祥和有序的农村、社区新天地,是近年我市普法工作的重点。

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旨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引导农村、社区基层干部依法管理、照章办事,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推进“法治浙江”、“法治绍兴”,建设“法治政府”,顺利实施我市“十一五”发展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提前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按照《浙江省“民主法治村”星级评分标准》和《浙江省“民主法治社区”星级评分标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内容包括“组织和制度建设”、“民主建设”、“法治建设”和“文明建设”四大类,囊括了基层组织的民主、法治和文明等系列工作。我市2003年开始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至2005年底,已有一个行政村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殊荣,一个社区获得“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称号,得到省五星级、绍兴市四星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单位19家。至今,全市民主法治村达标面为60%,民主法治社区达标面为45%,达到省级考核标准。

以新戴家村为龙头的民主法治村创建单位,把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放到党支部工作的首要位置,努力扩大班子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遵循党的领导、村民当家作主、密切联系实际的原则,完善村民选举程序,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完善村级民主议事程序,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程序,健全村级民主监督制度。组织广大党员、村民代表学习法律法规,教育村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全面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提高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基层干部实现了靠行政手段管理向运用民主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广大群众实现了由民主法律意识向民主法律素质的转变,卧龙山庄为先导的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单位,把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权,实现居民当家作主,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民主权利,作为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的关键点。依法制定居委会自治章程,健全各类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保障社区居民合法权益,保障居民知情权,开设社区信息栏,公布有关社区公共安全方面的信息,提供居民日常应用的法律、法规知识,落实社区安全防范措施,为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设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今年是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之年,上半年进行了全市行政村规模调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市司法局及有关职能部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履行职能,认真总结和推广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坚持“四民主两公开”原则,把“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工作纳入城乡统筹发展工作之中,推进依法治市的进程。民主法治村(社区)的新兴典型不断涌现,道墟镇的“联浦要诀”、上浦镇的警示教育,树起了新的样板。其中,道墟镇联浦村 “大事七步走、要事三层管”的“联浦要诀”,掀开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新的一页,敦促村级民主管理纳入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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