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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首批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

孙大牛


今年5月,中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领导小组发文,公布“第一批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候选名单,上虞市名列其中。

开展“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是由民政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共同发起,旨在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的方式,促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发展,推动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筛选并上报了“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候选名单。经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由国务院残工委发文,确定100个市辖区(县级市)为“第一批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候选区。

据绍兴市残联理事长谢振江介绍,浙江省有幸成为首批“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候选对象的只有5个,上虞市是全国仅有2个农村县(市)的培育对象之一。谢振江说,把上虞纳入培育对象,是上级部门对上虞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上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残疾人工作的结果。这项创建活动,对于社区工作、农村医疗康复工作和残疾人工作,都是一件大事;农村建设,也是一个新的亮点。这是造福上虞4万残疾人及其家族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

市残联负责人告诉记者,开展首批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创建活动,任务重、时间紧、难度大。创建内容涉及组织、经费、人员、服务、质量控制等五个方面的23条要求。验收时间定于今年12月,不到4个月时间。验收结果,要淘汰40个候选对象,竞争激烈。一旦检查验收合格,民政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将授予“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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