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33-0080  http://www.shangyudaily.com  E-mail:syrb@mail.sxptt.zj.cn

点击上虞日报

关注上虞热点

讴歌上虞建设






今日上虞

国际国内

社会广角

虞舜文化

图片新闻

前期回顾

报社信箱

 

虞 舜 文 化


加强法官诉讼调解能力建设


古人云:理字几多重,千人抬不动。法官必须有把“理”说清说透的能力,让当事人感到法官所言在理,便能消除对立情绪,求同存异,平衡利益,案结事了。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官的司法能力就是指法官“定纷止争”的调解能力,法官的调解能力越强,其司法能力也就越强。

近年来,市人民法院大力加强法官诉讼调解能力建设,切实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理民事案件的全过程,做到思想上重视调解、工作中耐心调解、处理时依法调解,尽量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实际工作中,市人民法院以现代中国司法价值观来指导人民法官诉讼调解工作,要求法官牢牢把握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一指导思想,以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司法公正、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增强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努力培养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民法庭调解法官,要求法官具备深厚的法律功底、独特的人格魅力外,还必须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能以情动人、以理服人。除此,市人民法院还完善了人民法官调解考核机制,坚持能调则调、多调少判原则,对调解工作加以切实引导和激励,进一步激发了法官开展调解工作的积极性。比如,对不同案件的特点,法官们往往会采用多种调解工作方法,如易位调解法、症结化解法、内部疏导法、阐释法律法、专家旁听法、证据交换法、换员调解法等等,妥善处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侵权损害赔偿以及各类矛盾激化和社会敏感案件,不仅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办事效率,还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与此同时,市人民法院还建立起人民调解组织、人民陪审员以及诉讼中的先行调解机制,积极推行巡回审判制度,大胆探索人民法庭和人民调解组织的有效对接,全面构筑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加强对调解网络的保障和考核,进一步推进了法庭的调解能力建设。 (刘金平)

 



 

本站网页版权属上虞日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
 建议使用IE5.0,800*600分辨率浏览   技术支持 Email;syzd@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