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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下,员工期盼一份清凉

本报记者 陈智尧


如何保护夏季高温作业下职工的身心健康呢?浙江省劳动保障厅、省人事厅早在1997年联合发出的《关于认真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通知》中就规定,为了保护职工在生产和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应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增强必要的降温设备,对作业环境温度超国家规定标准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善劳动环境,保护职工身体健康。要合理安排高温期间的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高空作业人员休息时间和劳动强度,严格限制加班加点。此后省劳动保障厅、人事厅联合发出的有关通知中,都强调了上述规定。

那么如何保护夏季高温作业下职工有关权益呢?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去年7月份转发了一份省劳动保障厅、地税局、国税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指出,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具体为高温作业人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0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9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用。据悉,对于今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仍依照去年发放标准的通知精神。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林建中介绍说,从调查来看,我市企业对于保护高温下职工身心健康工作做得还不错,至今未发生一起此类投诉事件,相反还发现了许多让我们暖心的镜头,比如浙江华章制衣有限公司为保障高温下职工身心健康,每天花600元钱购置冰块,放在车间一角,高温期间天天这样,改善了职工作业环境。市尧亮电器照明有限公司为职工寝室安装空调,食堂免费提供降温汤水。林建中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领导已经越来越意识到了保护企业职工身心健康对于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那么企业发放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工作做得怎么样呢?市社保局一名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从我们调查情况来看,这项工作做得让人遗憾。

保护高温下劳动者身心健康与有关利益,这是认真积极贯彻劳动保障等部门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促进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是建立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根本要求,只有努力确保职工各项合法权益,加强人性化管理,才能有效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上下凝聚力战斗力,愿企业领导多思多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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