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33-0080  http://www.shangyudaily.com  E-mail:syrb@mail.sxptt.zj.cn

点击上虞日报

关注上虞热点

讴歌上虞建设






今日上虞

国际国内

社会广角

虞舜文化

图片新闻

前期回顾

报社信箱

 

虞 舜 文 化


高温下,期待生命保护

见习记者 刘金平


高温七月,当许多城市居民纷纷躲在空调房里,享受着现代科技带来的清凉的时候,有人却头顶烈日在为我们的城市建设和发展挥汗如雨。这些特殊岗位上的人们,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状态如何?他们企望得到一种什么样的劳动保护?高温烤验下,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又该如何保护?

江西人小胡是市区某建筑工地的民工,由于工期紧,他每天要从早干到晚,下午最热的时候也得上工地干活,即便是前些天37-38摄氏度的高温也不例外。“为了防止中暑,老板让人熬了几锅绿豆汤。”小李说。绿豆汤是最简单的防暑食品,但记者发现,很多工地连这种最便宜最方便的防暑食品都没有提供。记者在某建筑工地简易工棚里看到,这个闷热的工棚里挤了10来个民工,在合用两台电风扇,对他们来说,喝绿豆汤或者冰镇矿泉水和饮料来解暑,简直是一种奢侈。

记者相继采访了公路养护工、汽车站门检员、环卫工人、空调安装工、送水工等各种在高温下作业的劳动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劳动者仍在勤勉地工作,因为在他们看来,工作还是要有人做的。除了个别工人希望能有一个“高温假”外,他们更多的是希望企业能给他们一点高温的福利,至少可以让他们觉得心里凉爽些。有的单位如事业单位和一些好的企业单位也都发放了高温费和风油精、六神丸等防暑降温品,当然发放标准不一,但绝大部分个体私营业主为了自身利益,还是连一丁点的高温福利都不肯发放,一些在阳光下作业的高温避暑措施几乎是个空白。

据介绍,一般气温超过35℃就算是高温了。在这样的条件下,长时间工作很可能会引发中暑及其它身体疾病。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资科徐科长介绍,劳动者如果发现企业损害自己的劳动权益,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投诉。“高温作业”应属于“劳动保护”的范畴,但目前我国的劳动法规中尚未对劳动者高温作业出台具体保护措施。对大部分外来务工人员来说,高温补助一般为零,而且绝大多数打工者并不知道还有这种政策补助,高温是否轮休也是各单位自己说了算。只因没有明确规定,对这方面管理难度很大,劳动部门也不能采取任何处罚措施,保护劳动者“夏季权益”的呼声变得越来越高。

采访中,家住恒利社区的一位陈姓医生告诉记者,人的正常体温是36℃左右,在超过37℃以上甚至更高高温下工作已超过人体承受的极限,是对身体的一种摧残。人的生命权大于一切权利,有关部门应该采取措施来保障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的健康权。

据了解,高温期间,我市有关部门已采取一定措施以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市领导分赴各地慰问奋战在高温一线的劳动者,市安委会和市安监局分别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安全生产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夏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发出了《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市总工会要求各企事业单位工会要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关部门还发布了高温预警,以提醒市民在室外工作时注意防暑,等等,这些措施已经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不可能解决根本性问题,因为它并不能替代法律,各行业还是各干各的,要彻底解决高温下劳动者的保护问题还需要社会各方进一步作出探索和努力。

相关部门人士指出:劳动者高温下的劳动保护还亟待加强并规范。目前最迫切的问题是,我们应根据实际情况,尽快修订高温下的劳动保护条例并切实执行,比如实施高温轮休假,比如增加高温福利力度等等,使劳动者尤其是广大民工的高温权得到保护。有关人士也呼吁,虽然国家和地方尚未制定高温下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但各单位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些降温保护措施,比如建筑工地早上班,晚下班,避开中午的高温时段。交警在高温下工作,应该一小时换岗一次等等。“既然已经觉察到这个法律空白,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一部地方性法规,从制度安排上、工作方式方法上,来切实保障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有关部门也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企业行政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控制职工加班加点,对高温作业等进行重点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有关执法部门可以根据现有相关政策规定,加强对企业劳动保护方面的督查,希望能对在高温条件下作业的劳动者给予更好的保护。

 



 

本站网页版权属上虞日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
 建议使用IE5.0,800*600分辨率浏览   技术支持 Email;syzd@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