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33-0080  http://www.shangyudaily.com  E-mail:syrb@mail.sxptt.zj.cn

点击上虞日报

关注上虞热点

讴歌上虞建设






今日上虞

国际国内

社会广角

虞舜文化

图片新闻

前期回顾

报社信箱

 

虞 舜 文 化


让农民人人享有医疗保障

本报记者 孙大牛


最近,盖北镇进士村出现了一张张宣传标语,“少吃两包红塔山、住院医疗有保障”。据说,该村通过受益宣传、算账对比和村财政补助等方式,动员全村所有农户参加了2005年的“新农医”。
  与此同时,全市各乡镇(街道)纷纷行动,动员农民朋友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力争让农民人人享有医疗保障。
  我市是省政府确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医”)试点县(市),实施新农医始于2003年12月。当时,按照“积极、稳妥、科学、合理”的工作原则,铺开了面上工作,整个工作开局良好,运行平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医试点工作,把它作为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实事工程”和“德政工程”来抓,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四套班子联席会议专题探讨研究新农医试点工作。我市组建了新农医试点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提出了切合我市实际的总体实施方案,在短时间内,构筑起全市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本政策框架。市委书记任其良、市长徐文光多次听取市农医办的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全市新农医的运行情况。各乡镇(街道)的有关部门抓紧行动,层层发动,迅速形成了上下一心、全力以赴、集中精力抓落实的良好氛围,通过舆论媒体、宣传资料教育农民,通过身边典型受益事例引导农民,通过政策导向吸引农民,通过优良服务方便农民,使更多的农民理解和接受新农医。各村党员干部率先垂范,起早摸黑,挨家挨户,做好农户的思想工作。同时,我市还建立健全了严格规范的管理监督机制,在资金管理上实施财政专户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报销环节上,严格按照“五规范”要求操作,做到报销凭据合法化、审批手续制度化、报销时间及时化、资金给付支票化、财务管理规范化,审批报销程序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病人家属只要手续齐全,随到随办,合作医疗的资金收支情况和报销人员清单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一系列的规范化操作,及时、准确为参保群众报销医疗费用,使群众放心,让农民患者及其家属满意。
  2004年,全市新农医参保人数达551805人,占全市农民人口的87.3%,筹集新农医基金总额2924.54万元。按每人每年53元标准筹资,其中省财政补助每人每年3元,市财政和乡镇(街道)财政补助每人每年25元,农民个人每人每年缴纳25元。为了发挥基金的最大社会效益,我市将所筹基金分列为大病统筹基金和大病救助基金两大项目进行管理。试点一年来,全市累计发生大病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7703万元,大病统筹基金累计补偿1485万元,补偿受益9891人。新农医缓解了参保农民由于患大病所造成的经济压力,减少了因病致贫现象,提高了农民的健康风险意识,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根据《2005年度上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今年新农医遵循让参保农民得更多利益的原则,在医疗费补偿起付、最高限额、补偿比例和市外发生医疗费折算比例、大病救助范围等方面作了调整。以后,我市将逐步建立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体、其他医疗保障形式为补偿,多形式、多层次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使农民人人享有医疗保障。



 

本站网页版权属上虞日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
 建议使用IE5.0,800*600分辨率浏览   技术支持 Email;syzd@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