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33-0080  http://www.shangyudaily.com  E-mail:syrb@mail.sxptt.zj.cn

点击上虞日报

关注上虞热点

讴歌上虞建设






今日上虞

国际国内

社会广角

虞舜文化

图片新闻

前期回顾

报社信箱

 

社 会 广 角


为争家产起纠纷 断绝亲情



本报讯 (通讯员 尚山) 丁宅乡的老田于1991年参加了每月交纳10元的简易人身保险,填写的受益人是其儿子小田。日前老田去世,按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把赔付的保险金2800余元直接发给小田。可是小田的母亲及两个姐姐为争保险金,与小田发生了争执,小田从而断绝了母子情和姐弟情。

小田的父亲是回乡退休人员,月工资1100余元,母亲做家务,两个姐姐早已出嫁,小田在外打工多年也没积钱。眼看小田的岁数也不小了,可谁家的女儿会嫁给一个没钱没房的人呢?于是,老田拿出平时节约下来的钱为儿子造了新房,当时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父亲老田。2003年底,小田终于娶上了媳妇,去年老田抱上了孙子。由于老少生活习惯等不太协调,小田夫妇住进了新房,老田老俩口住旧房。

日前老田去世后,为争保险金,在两个女儿的挑拨下,母亲拿房产证要挟小田,要小田退出保险金后才把房产证给他。小田夫妇想:新房本身就是父亲留给自己的,保险金也是父亲给自己的遗产,自己是合法的受益人,母亲和两个姐姐无权干涉。小田夫妇便与母亲和两个姐姐为此争执起来,最后发展到相互打骂。

后在村委的调解下,小田退出了保险金,母亲把房产证给了他。而小田从此也断绝了与母亲和两个姐姐的来往。




 

本站网页版权属上虞日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
 建议使用IE5.0,800*600分辨率浏览   技术支持 Email;syzd@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