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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户拒交违了规 法院强制来执行


本报讯 (通讯员 石勇生 徐长根) 撑船交费,天经地义。可有个船户却偏偏撑了船一直不肯交费,结果吃了亏。11月11日,上浦镇冯浦村船户冯某因拖欠2004年10月至12月的航养规费,市人民法院执行庭依法强制执行,共收缴1311元,其中补缴航养规费1026元,收缴滞纳金225元,执行费60元。

冯某从事虞挂14××号45吨钢质挂桨机船经营活动,却一直拖欠2004年10月至12月的航养规费,虽经市航管所多次催讨,冯某仍不肯缴纳。在多次催讨无效的情况下,该所先后发出了《水路规费征收限期缴纳通知书》、《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交通行政案件处罚决定书》,但冯某置之不理。为此,该所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受理后,在10月21日作出裁决,冯某必须在限期内前去缴费,但冯某仍然置若罔闻,拒不执行法院裁决。该所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1月11日,法院执行庭上门对冯某进行强制执行,慑于法律的威严,冯某乖乖地支付了13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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