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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被罚不悔改 三次作案再被抓


本报讯 (通讯员 星辉) 11月2日晚,正在巡逻的曹娥派出所民警得到线索,称在开发区某菜场附近有人在卖来历不明的电动自行车。得到消息后,民警迅速前往,在某菜场的路边发现了正在等候买主的违法嫌疑人。民警上前盘问,一看是前不久刚被曹娥派出所处理过的王某,于是将王某传唤至曹娥派出所进一步接受讯问。

现年19岁的王某是安徽阜南人,曾于今年4月因盗窃电动自行车被绍兴县法院判处5个月拘役。9月份来上虞后,因怕苦怕累,不愿干活,到处转悠,企图不劳而获。9月17日在曹娥街道某村行窃时,被主人发现后抓获,后被处以治安拘留。从拘留所出来后的王某还是整天无所事事,靠在拘留所里认识的“朋友”接济生活。当“朋友”给了钱后,王某整天除了上网玩游戏外,什么事都不干,困了累了就在网吧里过夜。要是有钱的话,再去旅馆里睡上一会。可“朋友”的接济终归有限,在出来后的一个月左右时间里,王某又多次在城区、开发区作案,看到有没上锁的电动自行车骑了就走。王某把偷来的电动自行车在开发区某菜市场以低价卖给一些过路人。11月2日晚,当王某再次偷窃成功,准备销赃时,被警惕的群众发现后报警。

目前,王某已被处以15日的治安拘留。按照有关法规规定,王某将被劳动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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