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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不正派 堤内损失堤外补


本报讯 (通讯员 马椿寿) 别人偷咱自行车,我才“拿”人家摩托车。这位堤内损失堤外补的罗某,被警方抓获后,于10月24日被市检察院起诉至法院。

31岁的罗某家住崧厦镇赵村。今年9月1日早上,他骑自行车到崧厦镇上一家面馆吃早餐,吃完饭出来时见自己停放的那辆自行车不见了。他见附近停了辆摩托车,便灵机一动“别人偷我自行车,我就用摩托车补损失”,见四周无人,便将摩托车推至崧厦伞件市场门口的花坛旁,叫来一辆正三轮车运送,径直驶至该镇吕家埠一家摩托车修理店,谎称钥匙丢失,要修理店帮助开启。开锁后,罗某急忙将车开走。

在罗某盗窃得手后,也在面馆吃早餐的张苗兴走出面馆见自己停在门口的摩托车失窃而报警。崧厦派出所经一番调查,在掌握有关证据后于第二天将罗某人赃俱获。当办案人员审讯罗某时,罗某为自己失窃自行车辩解一番,经教育才后悔“堤内损失堤外补”的做法不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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