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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桑叶遭一叉 受伤又赔三千八


本报讯 (通讯员 尚山 杭惠) 9月23日,下管派出所调处了一起偷窃伤害案,受伤的王某赔偿本村朱某医药费、误工费、产品款共计3800元。

日前的一天深夜,丁宅乡朱某带着一把鱼叉到自己的地里查看待摘的桑叶。此前他就发现自己的桑叶被人偷过。那天夜里,朱某远远看到地里有个人影,就悄悄走近,发现那人正在边摘桑叶边往袋里装。朱某一喊,那人拔腿就跑,朱某赶紧追了上去。追到相邻地块时,那人捡起地里的一根木棒向紧追过来的朱某头部和身上乱打,朱某挥起带来的鱼叉刺中那人小腿,那人想逃走,被朱某死按住并扭送到村干部家里。原来,那人是本村王某,由于自家桑叶不够,趁天黑偷些桑叶喂蚕。村干部急忙将两人送往医院检查。

朱某头部被击伤,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而王某腿上也被叉伤。第二天,下管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王某对偷窃桑叶一事供认不讳。朱某在家治疗一个多月才伤愈,王某赔偿各项损失3800余元,其实,王某所偷桑叶不过几公斤而已。这正是应了那句古话: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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