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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账本竟为敲诈 落法网两罪并究


本报讯 (通讯员 马椿寿) 盗窃企业账本、发票,以此敲诈企业5万元的邱某、任某落网后,近日被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盗窃两罪起诉法院。

5月23日上午,我市某公司的财务人员发现,财务室存有税务资料、企业资料的一台电脑主机、液晶显示器及桌上放着的5本账本、10本发票、付款凭单这些企业财务资料不翼而飞,在桌上留下有“你好,你的资料被拿去。我们会和你联系的,到时向你要几万之后归还你。千万别说出去,过几天与你联络,OK!”的字条。

5月24日,该企业王总经理接到一个电话:“老总,我们拿的东西对你很重要,你就拿出5万元,我们如数归还。”而老总回答:“5万元太多,给你2000-3000元。”在讨价还价中探听对方口音。而后又来一电话催促王总:“那先打500元到我们所开银行账上,看你有否诚意。”老总听出对方有两人,声音为外地口音,具有法律意识的王总心想财务资料虽重要,但对方钱不到手不会毁掉,遂向警方报案。

前不久,我市警方破获此案,作案者重庆籍人邱某、任某均未满18周岁。经笔迹鉴定,财务室所留字条为邱某所写,而后警方还查明该俩还向谢塘镇王某以投寄恐吓信方式敲诈2万元。原以为恐吓信对方不买账,以财务资料相要挟,企业总会出钱,然而欲敲诈7万元而分文未得者却仍构成敲诈勒索(未遂)和盗窃罪(电脑价值2100余元),检察院对他俩批捕、起诉,击破了他们的发财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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