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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卸车两天夺三命

超载仍是肇事主要原因


本报讯 (记者 章海宁 通讯员 诸国良) 9月15日早晨7时30分,市区赵家大桥发生一起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一辆自卸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致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而此前一天下午,市区峰山路与恒利路交叉路口,亦发生一起自卸车严重肇事交通事故,该事故共造成2死1伤。

据交警部门统计,从8月21日以来,我市已发生7起致人死亡交通事故,死亡人数8人,其中自卸车致人死亡4起,死5人,分别占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的57.1%和62.5%。

自卸车缘何成为令人生畏的“马路杀手”?交警部门认为主要原因还是超载。一些自卸车驾驶员为降低运输成本,往往超载运输甚至严重超载,个别甚至超载达200%。超载造成车子制动性能不佳,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子无法立即制动避险。如“9·14”重大交通事故中,先是摩托车与自行车碰撞,自行车驾驶人倒地后,尾随其后的自卸车驾驶员虽采取紧急制动措施,但惯性还是驱使车子一路前冲,在碾压过骑自行车人后,又撞上了先前肇事的摩托车,致骑自行车人当场死亡,摩托车驾驶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摩托车后座乘客严重受伤。据介绍,当时这辆自卸车满载石粉,属明显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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