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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过“三关”仍被诉 铁证如山改不得


本报讯 (通讯员 马椿寿) 这个在公安侦查时拒供、检察院批捕时矢口否认、审查起诉时还是不开口,可谓是咬牙过“三关”的焦改建,侥幸逃脱追究。可检察官靠的是两名同案犯的照片辨认笔录,他俩一致指认照片上的焦改建就是那起共同盗窃的成员,而将其一并起诉法院。9月1日,焦改建被上虞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他这才低下了头。

今年4月,上虞警方破获发生在上虞化工园区的5起企业被盗案,抓获盗窃、收赃者张某等5人,其中河南省西平县焦庄乡的焦改建因伙同张某等4人于去年7月的一天晚在上虞奥龙电源有限公司共同盗窃企业生产用铅锭440千克,价值4180元也被刑拘。在上虞看守所内,焦改建错打算盘,认为时隔近1年,4人中又有一人在逃,所以他对自己犯罪行为矢口否认,然后认罪的张某等两人咬定那次作案连焦改建在内4人不变。为不冤枉一个好人,公安干警将不同男性的12张照片分别让该两人辨认,他们一致辨认出照片上同一个人(即焦改建)是一同作案者。据此,检察官不怕零口供,照样批捕、照样起诉了他,眼见再不交代将受严惩,焦改建这才承认那起共同盗窃犯罪。但法院对起诉前零口供者还是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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