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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细察实情 邱某终于获轻判


本报讯 (通讯员 马椿寿) 8月22日,市人民法院确认检察院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对盗窃数额巨大的谢某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邱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而被告人邱某能被轻判,靠的是检察官为他洗了冤。

谢某与邱某同是湖南省常宁市白沙镇人,是一对老乡。今年3月以来,在谢某提议下,两人在曹娥街道多次偷盗,前不久双双被抓获。警方审讯时,邱某一直供述自己与谢只盗窃3次,经估价,这3次的盗窃财物价值2411元。而谢某一口咬定与邱某共同作案4起,其中一次两人在某居民家窃得黄金饰品80余克,到绍兴销赃得款9400元后两人平分,还散布盗窃的金首饰由邱某保管、邱还给老乡看过等谎言。

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这其中定有一人说谎。看守所内,检察官耐心教育犯罪嫌疑人要实事求是,在对谢某的讯问时还严肃指出如诬陷同案犯罪嫌疑人要被从严处罚等告诫。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谢某终于低下了头,承认那次是自己单独作案,当问其为何在公安机关如此交代,谢道出了真情:“恨他不讲义气。把他牵进来,一来自己可能会轻些,二来教训老乡。”法庭上,谢某承认自己的全部犯罪,判决后表示认罪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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