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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东击西搞盗窃 撞上“枪口”被判刑


本报讯 (通讯员 马椿寿) 发生在市区两聋哑人采用声东击西窃走驾车女士拎包案日前审结。窃得拎包当场被抓获的无名氏,8月9日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4月19日上午8时许,朱女士驾车行驶至图书馆门口减速时,此时有一聋哑人在敲击其驾驶室门,并用手指向后面。朱女士以为车后发生了什么事,便将头伸出车窗向后一望,正当其没发现什么时,过往的群众大喊:“有人抢包了!”朱女士一看,见放在副驾驶位置上的一只拎包不见了,她忙追赶,但没追到。此时,正好百官派出所有三名保安巡逻至文化桥头,听到有人抢包的呼声而追赶,结果蔡迪丰、赵焕军两保安在新建路上将一抢包者抓获。

经审讯,此人也是聋哑人,因无法知其住址、姓名,司法机关称其为无名氏。这名无名氏乘另一在逃聋哑人敲左侧车门朱女士伸头向后看不注意时,其在车右侧迅即打开车门,窃走驾车女士拎包(内有手机、现金等,共计价值3400余元)而逃,结果撞上巡逻人员枪口落网。经公安机关骨龄鉴定,该无名氏应该是18.4周岁以上年龄。由于其系聋哑人犯罪,才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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