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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来模具当废品 判刑


本报讯 (通讯员 马椿寿) 贪小利收购、销售赃物的“破烂王”彭某近日被上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42岁的安徽涡阳籍人彭某未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在余姚市肖东镇石婆桥村开起一家废品店。2月17日一早,有三个外地人驾一辆正三轮摩托车装载重达1.8吨的29副模具向他出售,彭某明知是生产工具,因贪利当废品收购,将这价值49800元的生产用模具计量1600斤,以每斤一元,1600元钱买下。为防案发被查,他即雇车运至余姚市永华金属回收公司以每斤1.2元价抛售,因实际重1.8吨,而得款4320元。正当他暗自庆幸之时,上虞警方通过侦查,查明这29副模具是丰惠镇一家企业失窃,并破获此案。经市价格认证中心估价,失窃模具价值49800元。据此,检察院、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按此财物实际价值认定彭某收购、销售赃物进行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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