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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贼运车“演杂技” 换来劳教一年余


本报讯 (通讯员 警鸣) 崧厦镇蔡东村王某,未满18岁时曾因盗窃和诈骗罪两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但王某不思悔改,去年4月因偷窃铝导线和水泵等财物又被治安拘留,一年后又继续偷窃作案一次盗窃自行车两辆。日前经绍兴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批准,王某被劳动教养1年3个月。

今年4月19日18时左右,王某骑了一辆自行车窜至百官街道恒利菜市场门口,见停车场四周无人,采用扭锁和顺手牵羊作案手段,将两辆绿色和蓝色女式自行车窃走,并把其中1辆绑在后车轮边,右手又推了1辆,然后骑上自己的破车逃离现场。正在执行夜间巡查的前江夜巡队员发现,这名男青年一人骑拖推3辆自行车,好像在进行“杂技”表演,而且骑车人神色慌张十分可疑,引起了队员们的怀疑,后在金清扬中学附近路段将其截住盘问。

王某被送进百官派出所后,在人证物证面前终于垂下脑袋交代了偷窃自行车的动机:因两名外地人想买两辆旧自行车,讲好以每辆30至50元价格销赃,不想作案仅10余分钟就栽在夜巡队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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